新进教师集体户口落户须知20180920
发布时间:2018-09-20 发布者:黄德荣 浏览:919
新进教师集体户口落户须知
一、领取集体户户主单页复印件一份(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
二、落户地址:
1.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
2.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中楼派出所)
三、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移证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1寸正面近照(白底大头彩照)2张;
6、与学校人事处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提供本人身高、血型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