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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教师集体户口落户须知20180920

发布时间:2018-09-20     发布者:黄德荣     浏览:919


新进教师集体户口落户须知

一、领取集体户户主单页复印件一份(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

二、落户地址:

1.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

2.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中楼派出所)

三、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移证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1寸正面近照(白底大头彩照)2张;

6、与学校人事处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提供本人身高、血型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