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福建省版权局等三部门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发布者:陆东艳 浏览:780
校内各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的福建省版权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的通知》(闽版权〔2018〕7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现就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采购单位要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软件采购需求,优先购买具有知识产权的国产软件。制订部门计算机采购预算时应将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采购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二、鉴于今年学校财务预算即将下达,2018年5月起,各部门采购计算机设备必须按照采购的最高价格限制标准配套采购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在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含以上软件预算。
三、如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已配套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采购部门可以不予重复采购,但应提供软件的正版授权情况说明。
四、不详之处请询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3518742。
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